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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田保耕·检察早行动——净月区检察院积极开展春季检察长巡田工作
时间:2024-03-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春天来临,原本被大雪覆盖的耕地也逐渐露出了本来的模样。几个月来,大雪短暂的掩盖了可能存在的耕地问题,冰雪消融之际,检察机关第一时间开展巡田工作,尽早为今年的春耕保驾护航。

2024年3月20日净月区检察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国良、副检察长曹玉辉及净月区规划与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张海龙、土地监察大队长刘五洲等相关人员联合开展了巡田工作。

在此次联合巡田实地走访调查行动中,曹玉辉副检察长带领巡田组就可能存在的问题线索,按照本院田长责任制度进行逐一排查。着重对农田上大量玉米秸秆堆放现状进行实地勘验,并指导干警同步使用无人机侦查技术手段,对秸秆堆放面积、影响农田面积、地貌现状等细节进行证据固定,全面记录现场实况,深度分析土地性质、堆放目的、还田方式及时限等相关细节,即时研判是否会对春耕造成影响。

净月区规划与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张海龙在联合巡田行动后表示,要切实依托两家单位制定的检察长巡田制度、“田长”制度以及保护黑土地案件线索移送工作机制,结合本局掌握的耕地卫星图斑一一对应、细致排查,确保每一块土地都“地尽其用”。

张国良检察长对下一步净月区检察机关如何做好耕地保护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要把保护耕地工作作为一项政治工作来做。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他强调:“当好国家粮食稳产保供‘压舱石’,是东北的首要担当。要始终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摆在首位……”。检察机关应该时刻保持对耕地保护工作的高度敏感性,依托好上级党委、政府和上级院开展的各类专项行动,坚持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依法维护耕地安全,促进辖区农业良性发展,保障属地粮食安全。

二是要积极探索与行政主管机关形成保护合力。如何将有限的黑土地资源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需要广而细的制度保障和强有力的法律监督。通过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实施耕地和黑土地保护联动工作机制,坚持引导而不替代,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形成监管合力,做好检行衔接,提高保护效能。

三是要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要进一步严厉打击涉农刑事犯罪,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依托法治的刚性和权威,牢牢守住耕地红线、有效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依托四大检察职能,实现绿色发展、系统保护、协同共治的耕地保护目标,全方位强化法治保障、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地基。始终牢记“国之大者”,把保障粮食安全作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重要内容,依法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切实守牢守好耕地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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