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落实省院“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活动,日前,净月检察院对辖区内有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现实需求的社区矫正人员王某某开展检察听证。此次听证会邀请了辖区社区矫正工作主管部门净月区维稳办工作人员以及德正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两名听证员和一名人民监督员。
倾听需求,深入研判
净月区社矫人员王某某为南方某科技公司经营者,因犯罪缓刑考验期三年。近年来由于市场变化,王某某公司经营出现恶化,已连续两年出现亏损。为拓展销售,与上下游企业加强合作以挽回亏损局面,王某某确有一年内多次往返各地洽谈业务的需要。听证会上,王某某说明了自身企业发展遇到的现实困境和现有社矫请销假制度之间的矛盾,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也介绍了王某某的日常积极参加劳动、学习的表现情况。
履职尽责,优化流程
在充分了解事实的基础上,听证员对该情况进行了评议,一致认为应在严格请销假审批的基础上探索简化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社区矫正人员的请销假流程和手续。会后,净月院根据听证会上各方反馈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对辖区内多名类似情况社矫人员的走访调研,对辖区内社矫工作主管机关发出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行政主管机关采纳检察机关提出的建议并第一时间进行了类案甄别和流程简化。
护企安商,双赢双促
下一步,净月院将在依法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同时,切实保障社区矫正对象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规范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生产经营活动合法、合规、便捷、高效,实现刑罚执行检察监督与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经济发展“双赢”,让社区矫正对象“出得去,管得住”,促进辖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同时提供好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