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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治共管保粮安 ?群策群力护耕地 ——净月区检察院召开耕地保护公益诉讼诉前听证会
时间:2024-04-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监督4月8日上午,净月区检察院组织召开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诉前听证会,针对近期检察长巡田过程中发现的辖区部分耕地被占用问题进行公开听证。

为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监督意见,务求法律监督履职客观、公正,本次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专业律师、“益心为公”志愿者代表作为听证人员参加此次听证会,净月开发区行业监管部门和属地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员出席听证会,新湖镇新农村委会代表列席参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首先对案件涉及耕地现状、检察机关经调查认定事实、适用法律进行阐述同时对相关证据进行出示。证据显示,此案件涉及耕地处于新湖镇新农村六合屯。该片耕地于202211月开始被某农业合作社长期租用,合同签订至202711月,期限为5年,租赁用途为堆放制作燃料产品的原材料。在调查核实过程中,为精确耕地占用面积,净月区检察院利用高科技手段赋能案件侦查,通过协调使用长光卫星进行了图斑对比,显示占用面积达6.19公顷,其中耕地面积 5.938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面积 5.936公顷。在通过调查核实、固定证据并向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后,确认该地块自合同签订之日后没有进行过耕种。

在了解案情和证据后,参会人员就行业监管部门和属地人民政府是否应当对上述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和耕地“非粮化”、“非农化”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监督整改以及后续如何整改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对耕地资源的保护是十分重要和紧迫的,应该对违法行为及时严肃处理,维护国家土地管理秩序和粮食安全。

会末,为充分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强化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的严肃性、针对性、时效性和透明性,提升检察建议的刚性,净月区检察院当场向行业监管部门和属地人民政府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被建议单位参会人表示,检察机关所办理的案件事实客观、准确、及时,提出的建议内容具体且针对性强、可行性高,会后将第一时间认真研判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将整改情况反馈给检察机关。此次听证会真正达到了“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的良好效果。

粮食,是国之本,民之生。粮食安全问题关系到国家的安全稳定和人民的福祉安康。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保障粮食安全放在突出位置,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近年来,净月区检察院立足检察监督职能,充分发挥检察长巡田制度,从公益诉讼的角度开展检察监督工作,每年联合相关行政部门不定期开展巡田工作,确保土地“地尽其用”,切实以检察之力维护国家土地管理秩序、黑土地资源和辖区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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